都2022了,该拆掉你对「版权」的刻板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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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逐渐成为核心竞争力的今天

我们正向「知识产权强国」大步迈进

而作为知识产权“三驾马车”中的重要板块

「版 权」

在大众眼里

大抵还是「熟悉的陌生人」一般的存在


在楼宇街道随便拉几个人问问

“您认为版权在当今社会重要吗?”

会得到异口同声坚定无比的

“重要”!


但当再问


您觉得版权重要在哪些方面呢?

当遇到版权纠纷时,您会怎么做?

改编隔壁老王发布过的一首歌到底能不能为已所用?

微信公众号要用某张插画要不要跟人打个招呼?

短视频用电影资源二次创作需不需要授权?

相似比例达到多少算侵权?

.......


恐怕此时很多人就需要「场外求助」了

事实是

似乎人人都知道

「版权」的重要性

但我们对它还有太多

刻板印象和认知上的盲区


刻 板

印 象

01


“如果不是创作者, 

版权就离我的世界很遥远?!”



版权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因此版权即指著作权,一上升到法律层面的东西,大众通常会下意识的觉得「冰冷」和「遥远」,

如果不从事创作领域或法律领域的相关工作,版权似乎就与我无关。


狭 隘 了 不 是?


其实任何一条法律的诞生都以“人”为中心,人的权益是法律保护的核心。著作权法的诞生之初就是为了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当著作权人的权利得到全面的保护,整个社会的创作环境才会越来越好,而作为普通的社会个体,才能更大范围的享用这些闪闪发光的人类文明的瑰宝。



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实施,但为了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历经3次修改,其保护的范围一直不断扩充。

涉及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随着社会的迭代发展,

其辐射范围越来越广,

一路为权利人保驾护航。




在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

在自媒体如此发达的时代,


人人都是创造者,

人人都是权利人。


当你的手机按下拍摄键,一个“作品”的版权就诞生了;当你的“作品”经过朋友圈传播出去,它的商业价值就开始生长了;当你拍下的第一支视频Vlog未经你的许可被模仿、搬运,你就该大胆说不了。


当各行各业的每一张原创宣传海报、每一篇原创推文、每一条倾注心血的视频、每一个精心打磨的产品诞生的时候,版权就已经流淌在内容的血液里,随时准备为品牌发挥它的商业价值了。



当版权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懂「版权」就该成为行走江湖的标配,基本常识多储备,才不至于在真的遇到版权问题时,慌乱中四方求援。


刻 板

印 象

02


“摊上事了再说,回头收拾也不晚?!”


很多具备创新能力的个人或企业,在发展之初,常常觉得,侵权这种事情,遇到了再说。其实不然 ,未雨绸缪方显智者本领。

我们了解到,成熟的独立创作者、企业家们,其版权保护意识也是相当成熟的。一个成熟的品牌在运营之初就会提前布局商标、专利、版权等相关的工作,未来的品牌之争从内核来看实质是知识产权之争。

在广东,家纺、家具、建陶、服装、文创、非遗、软件等领域均有一些版权意识走在行业前列的企业,建陶巨头蒙娜丽莎曾公开表示截至2021年11月30日,

其总公司及子公司共登记565件版权,登记总量较去年增长69.7%。

版权战略已经成为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力武器。



在产品诞生之初,企业就会为产品统一进行版权登记,批量上好“身份证”,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就可以气定神闲的走法律程序,维护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不至于到真正深陷纠纷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追根溯源。同时重视版权保护的行为本身,即是企业创造力自信力的强大体现,无需言语即彰显品牌实力。


刻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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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维权之路漫漫,费时又费神?!”


更有一部分人会陷入奇怪误区。当权利人身陷版权纠纷时,认为自己并非专业,维权之路漫漫,浪费时间消耗精力,还没开始就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NONONO,都2022了!

找到专业团队,数字作品备案、版权登记、侵权监测、电子证据固化、版权维权保险、版权纠纷调解、专业的维权援助等,全都可以一站式轻松解决。

当侵权事件发生,他们会帮你收集证据,根本不需要自己四处碰壁,尤其是网络上的侵权,证据固化so easy。



而对于抱着侥幸心理“用一用”没事的朋友要注意,在信息化发现的大数据时代,权利人分分钟上平台做个电子证据固化就能将侵权证据给固定下来,任何侵权行为都有风险,负法律责任只是迟早的事。



识产权制度的奠基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鲍格胥博士曾说,“版权,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语道出了版权与社会发展的紧密关系。

版权,它不是某一个权利人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情,是人类文明共同体的事情。只有当个体的版权意识普遍性提高,创作的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只有当创新的阀门被打开,社会发展的无限潜能才会被激发,人类文明的璀璨星光才会熠熠生辉、洒满大地。





2022年4月16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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