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避坑指南|内容创作者一定要懂的版权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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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创作者如何避开“侵权”大坑# 

自媒体人、新媒体人快来集合!

端好小板凳做笔记啦!

 

 

上干货前,先来看组数据。

 

近期,中研普华咨询发布《2022-2027年新媒体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综合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根据目前的新媒体市场发展趋势,预计到2023年中国新媒体行业企业数量将达到4700余家。

 

 

根据网络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微信在全球拥有超过12.6亿用户,微信公众号数量已超2000万,视频号日活跃用户已超4亿;抖音用户数量直逼8.09亿,日活跃用户6亿;快手日活达3.46亿;小红书月活用户超2亿,共有4300万+分享者;B站月活跃用户达 2.72 亿,过去的十年间,创作者数量猛增1512%......

 

 

信息化时代让传统媒体完成了向新媒体的升级迭代,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自媒体人的崛起,激发了一大批内容生产者的创作热情。

 

一面是创作的人数和作品的数量激增,

一面是随之而来的侵权问题不断。

 

 

有数据显示,2018年9月9日——2022年2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网著作权纠纷案件107982件,占北京市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案件的90%以上。其中涉短视频著作权纠纷案件2812件,占北京互联网法院全部涉网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约2.6%。同期,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涉短视频著作权纠纷案件2026件,以判决方式结案233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1793件。

 

在互联网网民规模超10亿用户的中国,

在新媒体、自媒体迅猛发展的时代

在创作热情处于高位的节点,

版权知识的普及和相关法律的完善

显得尤为重要。

 

不久前,网络红人“北大满哥”发布视频称其原创诗句被某品牌广告照搬文案,引起网络上一阵轩然大波,虽然最终以满哥“免费授权文案”的方式为这次侵权事件画上句点,但由此也引发了各方对原创内容的敬畏与更深层次的思考。

 

 

在全民创作的时代,作为自媒体人、新媒体行业从业者,我们不可避免的一个共同身份就是内容创作者,在内容生产的过程中,文字、字体、图片、音频、视频这5大领域的素材使用在版权方面都是极其容易踩雷的,小坑几千上万,大坑几十百万,素材荒的大小编辑们心里那叫一个苦。

 

然而经济损失是小,

品牌名誉受损是大,

一旦被打上#不尊重原创#的标签,

品牌的实力就会受到质疑,

其公信力也会大大下降。

 

 

了解以下几个常识,有效避坑妥妥的!

 

 
 

#01

可下载不等于可商用

 

作为一个内容生产者,无论你是大编还是小编,不管承载观点的是文字、图片还是音频、视频,在使用素材时,脑海里得有个首要意识:能在搜索引擎下载的,不代表就是可以商用的,即使对方没有标注类似“版权归作者所有,严谨转载”的文字说明。

 

咱也就是说,任何发布于网络上的文字、字体、图片、音频、视频,如果没有标注可免费商用的,都不可直接使用,不然就会掉入“版权经济”的陷阱。

 

常用已公开免费可商用字体

 

近几年中国的版权市场发展迅速,基于商用的版权交易平台将会越来越多,前景十分广阔。购买授权可商用的资源即可规避侵权风险,价格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贵,如果实在预算有限,选择公开免费版权的资源也是可以的,虽然有些创作上的局限性,但毕竟免费的,用起来也是真香!

 

 
 

#02

认清“借鉴”和“抄袭”的边界

 

在具体内容创作时,为了更加清晰表达某些观点,引用他人内容是很常见的操作,但应该怎么正确“借鉴”呢?

 

著作权法其实是有规定制度的,虽然文字、图片、视频的合理引用范围有所不同,但他们都遵循一个统一的原则,那就是“合理使用”。

 

 

根据新著作权法的规定,合理使用是指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无须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对作品进行使用,但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且必须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并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不算侵权。

 

但如果经过商业转化,比如版权的“重灾区”,短视频电影解说类的二创视频,通过带有明确观点、运用了大量影视剧素材来解读、拆解原创影视作品,吸引粉丝关注,甚至发展会员制度,向粉丝直接售卖视频资源获取利益的,就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切记:如果没有原创作者的授权,切勿拿来即用,如果少量引用,且仅仅用于交流分享等的,也千万别藏着掖着,大大方方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交代清楚作品来源。

 

 

 
 

#03

拿捏合理使用的比例

 

文字、图片、视频内容因为载体的形式不同,发布的渠道不同,很难拿捏合理使用的比例。但通常来说,使⽤素材长度越短,使⽤部分占原作的⽐例越⼩,引⽤时越有⾃⼰独特的观点和态度,也就越有可能构成合理使⽤。

 

目前公认度比较高的评判标准是: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如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一段话如果有20个汉字完全或者90%以上文字相同,没有注明出处,可以算雷同。

 

 

很无奈的是,由于短视频的迅猛发展,合理使用的标准和界限也变得更难定义了,特别是短视频电影解说类的二创视频成为当下版权的“重灾区”,相关法律也在积极探索更明确的界定方式,包括二次创作视频未来是否有被授权的可能。

 

不管未来走向如何,保护原创作者的初衷永远不会变化,在它变得更好之前,我们只需要守住自己的底线,遵循现有的法规参考合理使用。

 

 

 
 

#04

别钻时间的空子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是不会说谎的,“秋后算帐”的侵犯著作权案例不在少数,有些权利人甚至追溯到5年前、10年前的发布信息来维权,只要证据确凿,一样跑不掉。

 

 

MCN商用音乐侵权第一案——papi酱旗下短视频机构侵权就是比较明显的例子,博主于2018年在某视频中使用了一首原创音乐作为素材,然而2019年才被起诉,最终依法定案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可见无论什么时间被扒出来,在固化证据如此容易的大数据时代,任何反驳都显得苍白无力了。

 

 

尊重原创即是尊重未来

 

偷偷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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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视频方面也有很多小众免费可商用素材网站可以选择,基本能满足微信公众号、视频平台等的日常编辑。图片素材网站推荐:Unsplash、Pexels、Pixabay、Kaboompics、视觉狩猎 (visualhunt.com)视频素材网站推荐:知鱼素材、Pexels 视频、Pixabay。

 

 

 

2022年6月2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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