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特辑 | 从报告看美国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认定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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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5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继上一篇从判例看国内部分法院对AI生成物的版权认定观点的推文发布后本文将结合美国版权局发布的《版权和人工智能:可版权性》(以下简称“报告”)提供的部分经典判例及登记实例等内容,介绍美国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版权认定的观点。
 
在人工智能生成物版权认定问题全球热议的背景下,美国版权局在2025年1月发布了专项研究报告,这份报告结合美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及版权登记实例等内容,分析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认定问题,并且列出相应的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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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图(部分)

 

PART.01
 
 
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不受版权保护

报告原文:

Copyright does not extend to purely AI-generated material, or material where there  is insufficient human control over the expressive elements.

译文:版权不适用于纯人工智能生成的材料,或人类对表达元素缺乏控制的材料。

案例分享1
美国首个人工智能生成物案例
原告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开发了一款名为人工智能计算机程序,其通过该计算机系统生成了一幅名为“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最近的天堂入口)的画作。
原告试图将该计算机系统列为作者,替该作品申请版权,作为机器的拥有者,他则可通过版权转移而成为版权人。版权局以该作品缺乏人类作者身份为由拒绝了申请,并认为人类作者身份是颁发有效版权的先决条件。
 
《最近的天堂入口》.png

涉案图片

 

案例分享2
关于《黎明的曙光》的取消决定

作者克里斯蒂娜·卡什塔诺娃 (Kristina Kashtanova)此前为名为《黎明的曙光》的作品申请并获得了版权登记,这是一本十八页的“漫画书”,但随后美国版权局注意到关社会的声明媒体认为 Kashtanova 女士使用 Midjourney 人工智能创作了这本漫画书。由于该申请没有披露人工智能的使用,美国版权局通知 Kashtanova 女士,打算取消注册。

Kashtanova女士的辩护律师认为: (1) Kashtanova 女士创作了该作品的各个方面,而 Midjourney 仅作为一种辅助工具;(2) 或者,部分作品是可注册的,因为该文本由 Kashtanova 女士创作,并且由于她对文本和图像的创造性选择、协调和安排,该作品是受版权保护的汇编。

申请人陈述“该作品的文本完全由 Kashtanova 撰写,没有任何其他人的帮助或工具,包括任何生成人工智能的程序。”基于这一声明,美国版权局认为该文本是人类创作的产物。美国版权局同意作品的文本受版权保护,但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不能受版权保护。美国版权局还同意作品中图像和文本的选择和排列作为汇编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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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的曙光》部分截图

 

案例启示
 
 

报告明确提出:版权不适用于纯人工智能生成的材料,或人类对表达元素缺乏控制的材料。结合以上两个案例,读者应该能更清晰地了解到,涉案作品不构成版权保护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作品完全是由人工智能自动生成,不能体现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

 

PART.02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需要逐案分析
报告原文:
1.The use of AI tools to assist rather than stand in for human creativity does not affect  the availability of copyright protection for the output.
2.Whether human contributions to AI-generated outputs are sufficient to constitute  authorship must be analyzed on a case-by-case basis.
译文:
1.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来协助而不是代替人类的创造力,并不影响对输出的版权保护;
2.人工智能生成的输出是否足以构成作者身份,必须逐案分析。
01
关于表达性输入的可版权性问题
输入内容(图一)
输出内容(图二)

提示词:a young cyborg woman(roses) flowers coming out of her head, photorealism,cinematic lighting,hyper realism,8k,hyper detailed.

提示词(译文)一个年轻的机器人女人(玫瑰)花从她的头上冒出来,超写实主义,电影灯光,超现实主义 ,8k, 超详细。

以上是报告所列举的申请案例,申请人提交了其创作的一幅手绘插图(图一)作为输入内容,并提供上述提示词,人工智能软件在此基础上,生成图二内容。

在这个申请中,由申请人独立创作完成的手绘插图(图一)可以受到版权保护是不需要怀疑的,但问题是AI在申请人提供手绘插图和提示词的基础上完成的输出内容(图二)是否可以得到版权保护。

在审查了申请中提供的信息后,版权局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登记,注明:"Registration limited to unaltered human pictorial authorship that is clearly perceptible in the deposit and separable from the non-human expression that is excluded from the claim."(内容大意:登记仅限于在作品中明显可辨认且与被排除在权利要求之外的与人工智能生成部分相分离的表达)

报告指出,如本例所示,当一个人输入自己的可版权作品(如图一),并且该作品在输出中可被感知时(如图二),他们将是至少这部分输出的作者(即至少是图一的作者)。

 

02
关于修改或调整AI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问题

美国《人工智能注册指南》指出:人类可以以足够创造性的方式选择或排列人工智能生成的材料,使得“整体作品构成原创作品”……人类还可以“修改由人工智能技术最初生成的材料,使修改达到版权保护标准”。

报告以Midjourney网站“入门”教程中展示的图片为例,指出许多AI平台通过工具,鼓励用户以迭代的方式选择、编辑和调整AI生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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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提示生成候选图像:草地小径石板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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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并放大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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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自由手编辑工具选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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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提示生成候选图像:草地溪流石板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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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择并放大图像
 

6)通过重复编辑过程,进一步修改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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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
 
 

人工智能创作工具不仅允许用户通过提示词进行引导,还能支持用户对内容元素的选择与布局进行精细化操控。这类基于用户指令生成的修改内容,其独创性是否达到法律要求,需要结合人类创意贡献的显著程度进行综合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人工智能生成的素材本身没有达到独创性要求,但是当创作者将其融入更大体量的智力成果中时,只要该作品整体能达到独创性要求,其作品整体依然可以获得版权保护。以影视创作为例,一部包含人工智能生成特效或素材的电影是受版权保护的,即使单独的人工智能特效或者素材不能受版权保护,该电影也能作为完整的视听作品得到版权保护。

 
结语
 

报告还列举出其他国家的观点,迄今为止,这些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版权问题进行探讨的国家都有一个共识:版权需要人类的创作,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不受版权保护。

如果把AI当作辅助工具使用,那么这件作品是否能受版权保护,则要看人类的智力投入程度是否达到独创性的要求。

这种观点,与我国部分审理法院的观点大致相同(点击回顾:4·26特辑 | 人工智能生成物能否享有版权?从判例看我国部分法院的版权认定观点

 

 

 

作者: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

声明: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2025年4月23日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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