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版式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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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版式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胡嘉敏 佛山版权


电视节目大家都看看的多了吧,但是电视节目版式是怎么一回事呢,它跟著作权法又有什么关系呢,小编今天就跟大家唠一唠!首先我们来看下电视节目版式的概念,虽然很枯燥,答应我,把它看完。


“版式”一词最早出现在出版领域内,版式即书籍的规格式样,包括开本、排式、版面、插图等。电视节目版式(又称电视节目模式或电视节目模板),是指由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组成的,可以用于多次重复制作类似节目的模板。

说起综艺节目,我们先来看看这个刷新“世界纪录”的抄袭节目。(戛纳电视节上,国际节目模式保护协会称,在中国国内大火的《偶像练习生》对韩国综艺《produce 101》的抄袭度达到88分(满分100分),刷新“世界纪录”。)爱奇艺出的《偶像练习生》(对,就是那个出了坤坤、农农、丞丞组合的综艺节目,小编不敢说什么,得罪不起粉丝。。。)就被指抄袭韩综《produce 101》,简单看下对比。



节目创意对比

《偶像练习生》节目从国内外各大经纪公司、练习生公司推荐选拔100名练习生,在4个多月中进行封闭式训练及录制,最终由全民票选出优胜9人,组成全新偶像男团出道。

《Produce101》是从101名来自不同经纪公司的练习生中,也是全民票选出11名成为一个团体出道。


一个是100选9,一个是101选11。

(小声bb:别告诉我改了数字就不存在抄袭。)


节目舞台布置对比

练习生座位

开场舞

导师入场


节目造型对比

练习生服装


宣传片头对比

看完《produce 101》之后再看《偶像练习生》有没有一种,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感觉呢。


韩方节目的在制作公司直接发出声明,称爱奇艺的《偶像练习生》在节目理念和结构、赛制、视觉设计等节目模式的各个要素和Mnet《Produce101》高度相似,而Mnet并未以任何形式与爱奇艺进行过合作。(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准备出第二季呢了!)

当然除了《偶像练习生》被指抄袭外,还有不少综艺节目都身陷抄袭门。如《中餐厅》被指抄袭《尹食堂》,《中国有嘻哈》被指抄袭《show me the money》,《亲爱的客栈》被指抄袭《孝利家民宿》(哭唧唧,这些小编都看过。。。)


so,问题来了,大家都在说抄袭,

那么电视节目版式能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电视节目版式能否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能够得到保护的作品要满足一下两个条例。

1.该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2.该作品必须具有可复制性。


   划重点  

   首先,电视节目的制作是一个综合创造的过程,它需要经过制作人员的策划、创意、选择编排素材(包含著作权法中列举的所有作品的形式),通过运用各种富有创造性的手段形成艺术作品,是创作者通过艺术形式再现和反映生活的审美活动。笔者认为,只要是制作人独立完成的电视节目模板就符合著作权所要求的独创性条件。  

       其次,电视节目模板的可复制性。先进的模板设计本身是电视节目生产经验和创意的精华所在,通过模仿复制模板制作的电视节目只是增加了原节目模板样式的数量而已。通常情况下,一个成功的电视节目模板在异地复制之后仍然获得高收视率,这也是为什么对成功电视节目模板的购买和移植成为普遍市场操作行为的原因。  

     作为制作者策划、设计、创意的成果,电视节目模板属于智力成果。电视节目中的各个元素,如音乐、舞蹈、图画等应当享有著作权保护。另外,像演绎规则、节目流程、板块组合、节目风格等创意性结构安排,往往是一个节目(以综艺节目尤为突出)的精华所在,虽与传统书面、口头形式不同,但却是可见的,也能够被他人复制。  

     总之,电视节目作为一个整体作品,其表现形式由符号,结构,题材等几部分有机结合而成,电视节目模板正是整个电视节目的结构组成,完全满足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要求,能够成为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但在实际情况中,电视节目版式的抄袭问题现在还存在不少争议的,相对较难把握,但可以肯定的是,电视节目版式是符合《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定义,并且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



END



2018年11月2日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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