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指南(8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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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

对著作权人在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以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为准)期间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所缴纳的登记费进行资助。

(二)资助金额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25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500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每年度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150件;同一公民每年度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50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资助作品的数量限制:

1.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市版权示范单位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2.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和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入驻企业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3.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4.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著作权人的作品;
5.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
6.国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创作的工艺美术作品;
7.国家级陶瓷艺术大师、国家级陶瓷设计艺术大师创作的陶瓷艺术作品。 

(三)资助的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人必须取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佛山市户籍的公民;
(二)在佛山市有固定居住场所的非本市户籍公民;
(三)在佛山市经商、就业、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公民;
(四)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佛山市经商的非本市户籍公民是指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一方符合资助条件的,也可根据本办法申请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8日至8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一)软件著作权

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人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并根据网站指引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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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作品著作权


1.申报材料

著作权人为单位的:
(1)《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扫描件(盖章);
(2)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
(3)作品登记证书扫描件。

著作权人为个人的:
(1)《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扫描件(签字);
(2)身份证扫描件(签字);
(3)作品登记证书扫描件;
(4)著作权人为非佛山户籍个人的,应提供在佛山居住、就读、工作或经商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2.申报流程


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合并成PDF文件共一份,并发送至邮箱fcps@fcps.org.cn

文件与邮件标题请注明:“著作权人名称+作品数量+资助申请材料”示例:“佛山市***公司 2件作品 资助申请材料”)。

PDF文件示例


识别以下二维码,下载《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2020年7月28日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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