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纺行业案例分享|维权成功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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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会员单位佛山金华纺织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刺绣领域,拥有着先进的设计团队和工艺技术,创作出了诸多具有特色的产品。金华公司专注于原创设计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原创作品的保护,坚决打击盗版,积极维权!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看看金华公司是如何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又是如何进行维权的!






案情经过


原告:佛山金华纺织公司

被告:佛山市XXX绣花厂

原告:我们家苦心钻研,生产设计出了好多好多美美的背景墙!还全部都做了版权登记,持证合法上岗!但我们发现其中有三款被别人模仿啦!还很相似啊。。。。


原告:一个不小心就被抄了,我们哭唧唧……

被告:没有,不是,不存在。

我们自己设计的,灵感来源于网上!

原告:嗯嗯,你说啥就啥哈,我们法庭见啦!


我是可爱的分割线


(且听法官是怎么说的)

主要事实


原告于2016、2017年分别将上述3件美术作品进行首次出版,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被告辩称涉案作品是由其设计人员独立完成的,创作灵感来源于网络图片;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其作品内容与被告提交的网络图片所表现的内容相同或相似;被告无需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经法院审理查明: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登记号为粤作登字-2017-F-00024309,粤作登字-2017-F-00009368,粤作登字-2017-F-00009383的作品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记载了美术作品《江山如此多娇FA045》《富贵平安SF056-1》《吉祥四季FA018-1》的著作权人均为原告,首次出版/制作日期分别为2017年6月6日,2016年7月22日,2017年2月14日。被告成立于2017年6月1日,系个人独资企业。

(看了一堆,咋滴还不说重点呢???)

 小编在此就以粤0604民初5776号这一案件为例,和大家一起聊聊法官都是咋分析咋判决滴。

争议焦点一

涉案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并由原告享有著作权?

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内容为花、竹等元素的绘画,是以线条、色彩等方式构成的平面造型艺术作品,其内容及构图、各元素组合、表现形式等均体现了作者的选择、判断及其独特的个性,具有独创性及艺术美感,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应受法律保护。因此,法院认定原告对涉案美术作品享有著作权。

争议焦点二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请看下面两个图。乍一看,是不是觉得两张图很相似?

(上图为原告产品,下图为被告产品)

法官是这样分析的,“在整体构图、空间编排、元素组合上相同,两者的左边上下部及中间上部均由左下角生长的花伸展填满,中间下部及右边均由数根竹子构成”。

发挥眼力,我们再来看看细节上有何不同。

一、两者花的部分,花、枝叶分布的位置有多处重叠,重叠处花的数量、形状基本相同,仅枝叶数量、细节形状不同,颜色稍有不同,前者枝叶较少,后者枝叶稍多(如下图左下角红色框处);

二、竹子分布的位置相似,数量、高矮、形态不尽相同,但部分亦有重叠或相似之处(如下图右下角绿色框处)。

综上,法院认定两者构成相近似。

其次,原告涉案作品在创作完成后即以微信、产品宣传册、展会展览、市场销售等形式公开发表,故被告有接触原告美术作品的可能。

同时,①被告未在本案中提交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据;②被告提交的网页截图所显示的图片上传时间亦晚于原告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③被告提供的网络图片与原告、被告两者的产品相比,不相近似,有明显区别。故被告以被控侵权产品为其自行创作及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近似部分来源于第三方为由反驳侵权的抗辩,理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因此,被告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已侵犯了原告就该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

小编小声bb(是不是看完两个图,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了,你分不清楚,法官可分得清清楚楚。。。)


最终结果


一、被告佛山市XXX绣花厂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佛山金华纺织公司上述美术作品(粤作登字-2017-F-00009368)著作权的行为;

二、被告佛山市XXX绣花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佛山金华纺织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共45,000元。

 此次佛山金华纺织公司三款被侵权背景墙所获赔偿额135,000元。


案件启示



一、对于设计人员而言,设计时应当遵循原创性的设计理念,尊重他人的版权,不要以为对别人的作品稍作改动,就能逃脱法律制裁;

二、对于自己的原创作品,在市场公开之前,要做好版权登记以作为拥有版权即著作权的初步证明,由国家或者省版权局颁发的证书,在维权时,可以快速确定作品的权属,公信力强。尤其是在展览会上,可有效震慑和降低潜在的盗版侵权风险。并且要保存好作品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三、在设计作品被剽窃侵权后,应积极应对侵权行为,及时搜集和保留证据,运用著作权这一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END



2019年4月26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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