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版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佛山市 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在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示范作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和优秀版权作品认定资助办法》,现启动2019年度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认定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5家。被认定为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
对2019年前已被认定为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7家单位,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5万。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可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但不再予以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10万元扶持资金。
二、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注重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积极开展版权登记工作,版权(即著作权)登记量不低于100件,原则上近两年平均增长不低于10%;
2.主要经营范围为版权相关产业,或主要产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能积极开展版权的产业化运营,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
3.建立版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版权管理机构,配备具备版权法律知识的专兼职版权管理人员;
4.有较完善的版权保护宣传和教育培训机制,员工具备较强的版权保护意识,单位有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
5.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制品,实现软件正版化,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
6.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报主体为教学科研单位的,须以版权为核心,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等业务,科研成果突出。
(二)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清晰完整的版权相关发展规划,有从事版权管理相关人员,发展方向明确,实际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2.拥有可独立支配的产业园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30家以上,或者在特定区域内已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产业集聚基地,其中60%以上的企业在产品、服务、技术、人才等方面与版权有实质性关联;
3.具有较好的版权服务体系,能为企业提供与版权相关的交流、交易、合作、咨询、培训等服务;
4.建立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园区、基地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版权,创造和运用版权的数量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具有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园区、基地企业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制品,实现软件正版化,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
(三)申报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扶持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2019年前获得“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称号。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申报表》;
2.版权工作情况,主要总结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成绩,包括版权制度建设情况、版权拥有和实施情况、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开展版权工作的措施和特色等;
3.企业的版权类资质证书、获奖证书、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主要使用软件的授权许可证书等相关材料;
4.可以说明版权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二)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园区、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表》;
2.版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园区运营或行业经营、版权服务、制度建立等;
3.产业园区提供园区产权证明、进驻企业名单、进驻企业版权登记数量明细等证明材料,产业聚集基地提供与版权有实质性关联企业明细等相关材料;
4.园区和产业聚集基地为企业提供与版权相关的交流、交易、合作、咨询、培训等服务及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等相关材料;
5.园区和产业聚集基地进驻企业的版权类资质证书、获奖证书、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主要使用软件的授权许可证书等相关材料;
6.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三)申请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扶持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扶持申报表(园区、集群类)》或《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扶持申报表(企业类)》;
2.版权工作情况,企业主要总结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成绩,包括版权制度建设情况、版权拥有和实施情况、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开展版权工作的措施和特色等;园区和集群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园区运营或行业经营、版权服务、制度建立等;
3.申报企业和申报的企业园区及产业聚集基地进驻企业的版权类资质证书、获奖证书、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主要使用软件的授权许可证书等相关材料;
4.可以说明版权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产业园区提供园区产权证明、进驻企业名单、进驻企业版权登记数量明细等证明材料,产业聚集基地提供与版权有实质性关联企业明细等相关材料;
6.园区和产业聚集基地为企业提供与版权相关的交流、交易、合作、咨询、培训等服务及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等相关材料;
7.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1.注册。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网站首页右侧登录窗口下的“视频教程”和“使用手册”。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2.申报。申报人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市委宣传部”→“佛山市出版版权产业扶持”→“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3.审核。申报人提交后,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
4.请申报人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资助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如有变更,请尽快跟所属区版权局联系并反映情况。
(二)网上审核
各区版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加具审核意见后,报市版权局复审。
(三)审核认定
市版权局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认定,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支持。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区版权局和市版权保护协会等有关单位从辖区(会员单位)内的核心版权产业或部分版权产业中组织推荐1~2个企业或园区(产业集群)参加2019年度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评选。
2.请各区版权局通知辖区内的“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申报扶持资助。
附件下载:
1.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和优秀版权作品认定资助办法
佛山市版权局
2019年11月4日
(联系人:劳燕贞,电话:83031806)